关于思明区2014年随迁子女现场报名点的公告 各位随迁子女家长:
请您认真研读《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和《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指南》,于2014年7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报名材料选择以下一个报名点前往报名:
| 序号 |
现场报名点 |
地址 |
备注 |
| 1 |
滨海小学 |
黄厝村塔头3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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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演武第二小学 |
上李龙虎西路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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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人民小学鼓浪屿校区 |
鼓浪屿永春路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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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文安小学 |
定安广场后面钱炉灰埕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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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开禾小学 |
第八市场内洪本部街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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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思明第二实验小学 |
万寿宾馆附近万寿路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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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滨北小学新校区 |
仙岳路1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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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瑞景小学 |
瑞景新村内洪文一里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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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莲前小学 |
洪莲中路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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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观音山音乐学校 |
塔埔社区高雄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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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现场报名只是收取您的报名材料,初步审核资格;
②现场报名的先后与是否录取无关,请各位家长遵守报名秩序;
③现场报名将会打印一份收件清单和信息确认的通知单;
④现场报名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再一次告知如下,请各位家长务必按要求提交:
报名材料均应提供
原件,同时还须提供
A4规格纸的复印件一份,在与原件核对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 类别 |
报名材料 |
主 积 分 方 的 报 名 材 料 |
① 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户口册 若随迁子女户口册无法体现与父母关系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等能说明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 ②随迁子女父(母)在厦暂住证(必须提交)、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可不用提交) 随迁子女父(母)当前的暂住证必须提供,因公安部门会将暂住人口明细数据提交给我们,因此现场报名时,随迁子女父(母)的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可提供,也可不提供。 岛外户籍随迁子女不用提供暂住证,而须提供暂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③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两年在厦门务工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或营业。 ④随迁子女父(母)若实际在思明区务工或营业的,但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在思明区的,还须由务工单位或工商部门提供在思明区务工或营业的证明。 ⑤随迁子女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可不用提交) 因市社保部门会将随迁子女父(母)的社保信息提交给我们,因此现场报名时,随迁子女父(母)可以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也可以不提交社保缴费证明。 ⑥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须提供随迁子女父(母)暂住社区和街道共同出具的该随迁子女出生计划生育状况证明。岛外户籍的随迁子女,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⑦随迁子女父(母)购房证明材料 须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在思明区购置商品住房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 注:上述的暂住材料、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须是随迁子女父(母)同一人的。 |
附加 分方 的报 名材 料 |
①附加分方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可不提交)、在厦暂住证(必须提交); ②附加分方在厦门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门务工或营业; ③厦门地税部门或社保中心出具的附加分方逐月按时缴交的《厦门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可不提交)。 |
温馨提示:现场报名时人员拥挤,请不要携带孩子到场。
思明区教育局
2014年6月30日